集聚區管委會迅速行動,成立領導小組和工作專班,制定實施方案,召開動員部署會,積極開展檢查指導。管委會機關和開發建設(集團)公司率先更新標志標識,禁用一次性用品等,為園區機關、企事業單位起到了較好的示范帶動作用。目前,區內所有機關事業單位、國有企業已全面實施垃圾分類,到6月底,能夠完成既定的強制推行目標。
從七月份開始,集聚區分類辦將在非國有企業中逐步推行垃圾分類工作,到今年底,垃圾分類工作基本全覆蓋,并實現園區生活垃圾總量“零增長”的主要目標
集聚區分類辦還將根據《浙江省生活垃圾治理2021年工作要點和重點指標分解表的通知》(浙分類辦〔2021〕4號)、《2021年度浙江省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考核評價指標及評分標準的通知》(浙分類辦〔2021〕6號)和《舟山市2021年城鎮生活垃圾分類行動計劃》(舟政辦發〔2021〕51號)的文件精神要求,開展好“源頭減量、回收利用、制度創新、處置能力提升、文明風尚”五大攻堅行動,加大檢查指導和查處力度,全力完成市分類辦下達的目標任務。